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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小区的部分业主在公共道路的树荫处、绿化带“开辟”车位,甚至安装地锁、简易停车棚等等,不仅改变了本来通行、绿化等用地功能,而且化“共有...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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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业主私自在公共道路的绿化带画车位,不仅改变了本来通行、绿化等用地功能,而且化“共有”为“私有”,导致其他业主失去实际使用的机会,明显侵犯了其他业主的共有权。为被侵权的业主,可以自行或者通过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责成占地停车业主改正,如果不听,可通过诉讼来维权。
是的,经有权机构批准建设的地下停车位,可以按照土地使用和合同办理房地产权证,属于商业和住宅地下停车位产权的性质,开发主体申请房地产可以办理第一手家庭登记,使用年限根据土地产权使用确定。
机动车在交通事故中损坏后,自然需要对之进行维修才能恢复其事故前原本的使用性能及状态,这属于恢复原状的责任类型之一。由于机动车的维修需要专业技术,是一种特定行业,因此一般情况下交通事故当事人自己是无法单独完成的,必然要委托专门的机动车维修单位来进行,由此也就会产生相应的费用即修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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