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办理离婚时应携带的材料(一)国内一方,应携带:1、本人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含复印件)2、本人《结婚证》3、双方共同签署的《自愿离婚协议书》...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需要起诉状(2份原件交法院),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如果在国外办理的结婚登记,需要在结婚证在注册登记国家办公证认证,有外文的还应提供翻译件)。 多长时间,看法院适用程序,简易一般3个月内,普通程序一般6个月内,但涉案案件可不受此限制。 是否判离:一看对方是否同意,二在对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法院是否能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并无和好可能,如果能认定的,就能判离,否则,在对方不同意的情况下无法判离。
办理离婚时应携带的材料(一)国内一方,应携带:1、本人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含复印件)2、本人《结婚证》3、双方共同签署的《自愿离婚协议书》,协议书应用中文书写。(二)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携带:1、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含复印件);2、本人的《结婚证》;3、双方共同签署的《自愿离婚协议书》。(三)华侨、外国人,应携带:1、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含复印件);2、本人的《结婚证》;3、双方共同签署的《自愿离婚协议书》。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第 (二)项、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 (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0人已浏览
128人已浏览
109人已浏览
11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