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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需要在户籍所在地开具贫困证明(需要村、镇、县3级民镇部门盖章),然后在到当地的教育局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借款申请。怎么申...
在校生需提供以下材料:①《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适用于在校生)》(已加盖村(居)委会或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公章);②《高校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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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源地助学信用贷款办理:在入学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简称学生)发放的,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学生入学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的。
生源地助学贷款申报及办理流程如下: 贷款受理部门:借款人所属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准备材料:准备齐全上述贫困证明材料、身份证明材料、邮储银行存折后到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登记并领取《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借款人需将申请表填写完整并印章齐全。 审核材料: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本人到登记领表的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出具身份证明材料(含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学生证或录取通知书、户口簿)复印件需要两份、申请表和邮储账号,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 签订合同: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本人签订《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签订借款合同同时授权邮政储蓄银行从上述账户中扣收贷款本息。特别提醒,合同中请填写存折账号,账号务必填写准确,如因填写错误造成贷款无法汇划,责任由学生本人承担。 合同回执寄返:借款合同签订完毕后,学生可持合同到高校报到,从2011年起学生只需到高校资助中心办理电子回执,无需再邮寄纸质回执。报到后30日内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未收到回执(最迟不得超过10月30日),视同学生撤销借款申请. 贷款发放与支付:根据合同约定,邮储银行将在合同约定日期发放贷款,并将贷款资金电汇至借款学生所在高校指定账户。 偿还贷款:借款学生毕业后,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负责按借款合同约定,按时在个人账户中存入足额资金;代理结算行根据区资助中心提供的扣款明细表,从学生个人账户扣收相应款项。以上就是根据规定对生源地贷款怎么签合同的回答。
国家助学贷款流程:申请贷款的学生应在新学年开学前后10日内凭有效证件向所在学校提出贷款申请(贷款申请应直接向所在学校相关部门提出,银行不直接受理学生个人贷款申请),领取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承诺书等相关材料,并如实填写。学校根据学生的困难和国家确定的贷款金额,对申请贷款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送经办银行审批后,银行与学生签订贷款合同。对于一些经济特别困难,无法提供担保的学生,可以申请贫困生贷款。学校报学生贷款管理部门批准后,经办银行按规定办理贷款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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