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一般情况下,我们建议优先选择中国为管辖地。但如中国公民在国外起诉,不存在成本及交流问题的情况下; 比如双方共同在国外生活多年,中国公民在国外...
如双方均在中国有长期居留权,尤其是被告在中国合法居留一年以上,可以在中国办理诉讼离婚,案件的管辖及实体审理均适用中国法律。即一般情况下,原告...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一、在国外合法居留6个月以上未定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包括出国探亲、考察和学习),不论哪一方要求离婚,可依我国民政部、XX1997年颁布的《出国人员婚姻登记管理办法》第12条的规定,向出国前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条规定: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若一方不能回国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即使当事人就离婚已能达成合意,也不能通过民政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只能通过法院解决。解决方式:(一)双方能达成合意的解决方式: 1、国外一方,委托国内的朋友或律师作为其诉讼代理人代为诉讼。需填写固定格式的授权委托书、离婚意见书。写好的授权委托书、离婚意见书需经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 2、由国内一方向其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最好在诉状上写明已基本就离婚问题协商一致的事实,以求得法院及早开庭,迅速、快捷地解决。 3、法院择日开庭后,由法院就离婚问题作出调解书或判决书,双方签收后立即生效(调解的情形下)或经过法定期限后(生效判决的情形下)。(二)双方不能达成合意的解决方式:1、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提交、原告身份证、被告国外的住址(护照),以及其他相关证据。2、法院审查立案后,一般会询问原告是否能与被告达成协议事宜,若不能,或被告杳无音信,法院会一级级将诉讼文书转到外交部,通过外交途径送达。故可能会产生两种情况:其一:被告收到法院传票后,作出答辩,法院择日开庭,裁决是否判离;其二:将传票送出三个月,被告方仍杳无消息,一般法院会再公告七个月,之后,缺席判决。应当指出的是,如果缺席判决,法院一般仅就人身关系作出裁决,而对于财产部分,法院一般不予处理。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8人已浏览
149人已浏览
139人已浏览
10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