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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起诉要求变更子女的抚养关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5、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
如果和你前夫没有协商的余地,你就只能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列出你抚养更适合孩子成长的理由。 《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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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以拒绝直接抚养小孩,但根据法律的规定,发生以下情形对方可以变更子女的抚养权,(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您可以按照双方协议给付小孩的抚养费,即每个月给1000元。对方有异议可以去申请增加,再法院判决书下来前,您可以以1000元的标准继续给付。 建议最好委托专业的婚姻家事律师协助搜集证据,更多咨询也欢迎来所面谈。
你可以和前夫协议变更孩子抚养权,打不成那个协议的,可以到法院起诉解决。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通知: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15、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16、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17、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18、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有两种途径:一种是跟你前夫协商变更抚养权;另一种是起诉变更抚养权。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 16、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17、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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