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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我再要回抚养权,但我不想再要,我可以拒绝直接抚养孩子吗

2022-03-30
您可以拒绝直接抚养小孩,但根据法律的规定,发生以下情形对方可以变更子女的抚养权,(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您可以按照双方协议给付小孩的抚养费,即每个月给1000元。对方有异议可以去申请增加,再法院判决书下来前,您可以以1000元的标准继续给付。 建议最好委托专业的婚姻家事律师协助搜集证据,更多咨询也欢迎来所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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