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这方面你可以另行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令他支付抚养费,并且确定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限,如果到了时限他还不支付,那你可以向法院提供他的财产证据,并...
律师解答 对于无产权证的房屋,法院应该先对其进行产权调查,确认该房屋属于被执行人后,法院可以张贴封条或公告、提取保存有关财产权证照,并依法对...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果一处房产符合相应的条件,那么法院就有权采取强制措施来执行该房产。 需要指出的是,法院在执行被执行人的居住权益时存在一定的限制期限。如果当事人为了规避自己的债务,将其名下的其他房产进行转让,那么法院将无法执行。此外,法院还明确了居住标准,旨在防止有人利用保障生存权利来逃避应尽的债务义务。如果申请人能够提供可供居住的房屋或者同意降低租金,那么法院也会对此采取行动。
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夫妻共同财产,但要根据不同的情况,依照法律规定来执行。根据现施行的《婚姻法》第19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5条: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第26条: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根据2012年1月1日施行的《民事诉讼法》第227条: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2015年2月4日最高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465条: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的异议,经审查,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案外人对执行标的不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权益的,裁定驳回其异议。(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权益的,裁定中止执行。
第一、在判决书生效后,债权人向法院递交强制执行申请书,进行执行立案。 第二、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会将涉案房产在法院网及房产所在地进行拍卖公告。 第三、在规定的时间在网上进行拍卖,拍卖所得扣除相关费用和执行费就转交给债权人了。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2人已浏览
68人已浏览
35人已浏览
16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