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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拆迁房屋的承租人主要有以下权利:《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对...
针对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征收,征收单位应当在征得被征收人的意见后将征地相关材料报送省级人民政府或国务院审批,然后履行征地公告及安置补偿方案公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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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拆迁安置房大多属于小产权房,即土地属于集体土地(或国有划拨土地),在政府允许之前,该类房产是不允许上市交易的。 2、有的地方有政策:拆迁安置房满5年后,在补缴了土地出让金后,可以变成商品房性质,变成商品房性质后,可以上市买卖。但具体实施过程中,要看地方政府当时手头的用地指标情况,有的安置房已超5年,但仍不能上市交易。
出卖房屋是可以的,但也要看房屋是否是公房的来源以及他们户口迁移进来的时间,如果不存在上述来源问题,实际也不居住,就不存在保障居住问题,可买不给钱。拆迁的话,也要看历史来源,还要看拆迁的政策决定。说到底是利益问题,最好在双方都明确自己权益边界的情况下,协商一致。否则,都可能利益受损。但是,拆迁他们户籍人员至少不能主导。各有利弊。
房屋抵押,是可以抵押给私人的,不影响房屋抵押的效力。 房屋抵押,首先需要签订抵押合同;其次,也是最关键的,房屋抵押是需要到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 房屋抵押登记生效之后,房子所有权仍属于房屋权利人,但产权人在还清欠款前,未经抵押权人的同意不得随意处分房屋,且不得损害抵押权人的债权权益。 但是如果仅是将房屋的产证交付给别人了,不能算是完成了房屋抵押手续。房屋抵押必须要去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如果未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的,仅将房产证交付,不能产生对抗第三人的效力的,不利于保护债权人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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