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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海塘保护对象的规模和重要性,本市海塘划分为下列五个级别:(一)保护人口五十万以上或者保护特大型工矿企业的,为一级海塘,其防潮标准应不低于...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海塘建设、管理以及与海塘安全有关的活动,适用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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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海塘建设、管理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工作;各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海塘的建设、管理工作。海塘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开发园区管理委员会确定的海塘管理机构、XX、街道办事处按照职责具体负责辖区内海塘的建设、维护和日常管理工作。专用海塘由专用单位负责建设和管理。各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专用海塘的建设、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发展和改革、公安、财政、国土资源、规划、建设、交通、农业、林业、海洋与渔业、、旅游、档案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海塘的建设、管理工作。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三条、二十四条规定的,由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海塘损毁的,依法赔偿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防洪御潮要求和XX实际情况,制定防汛防台抢险预案。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防汛指挥机构、有关部门、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XX管理机构应当根据预案要求,落实责任,储备物资,严密组织,科学调度,确保XX安全;对受损的XX,应当及时予以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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