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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承包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是集体以户(户口簿)为单位分给本村农民承包的。土地承包人去世,土地尚在承包期内,与承包人在同一户口簿上有其他家...
承包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是不能作为个人财产继承的。土地是村集体分给本村农户承包的。承包人去世,土地尚在承包期内,与承包人在同一户口簿上有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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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村土地实行的是家庭联产承包经营制,父母去世后,子女只要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即可继续承包经营原由其家庭承包经营的土地,否则不可以承包经营原由其家庭承包经营的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第十四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三十年。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经营土地的农民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和集体:不管户口是否在一起,当事人都是不能继承的,但是农村的承包土地,在本次承包期限内,各继承人是可以继续使用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父母去世后留下的承包地,可以由同一户口上的继承人在该轮承包期内继续承租,对于去世前存在的土地收益属于遗产可以由所有子女来继承;对于宅基地来说,村民个人只有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因此,如果仅仅是宅基地而没有房屋的话,是不能进行继承的,也就是说您大哥无权霸占,如果有房屋就属于遗产,没有遗嘱的原则上由所有子女均等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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