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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法》规定,廉租住房按照建设或购买的成本价格出售。销售廉租住房,可根据付款方式给予购买人优惠。购买人若一次性付清应付房款,给予应付房款10...
廉租房顾名思意,这是国家为了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而以租赁形式推出的保障型住房,这种房屋没有单户产权证,只有单位产权证,而且产权属于政府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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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租房不能购买 1、廉租房按照法律规定不允许买卖,因为廉租房房有产权,承租人只有居住的权力。廉租房是在新出台的国家房改政策中头次提出的一种概念。中国的廉租房中租不售,是出租给城镇居民中较低收入者的。 2、《办法》规定,廉租住房按照建设或购买的成本价格出售。销售廉租住房,可根据付款方式给予购买人优惠。购买人若一次性付清应付房款,给予应付房款10%优惠。若分期付款,首付款不能低于应付房款的40%,余款每月按比例在2年(24个月)内分摊付清,分期付款期间,购房人应缴纳购买廉租住房未缴款比例部分的租金。
购买工作年数是违法的购买工作年数,是改革开放初期中国一些国有企业在改革过程中设置多馀人员的方法,参考员工在企业的工作年数、工资水平、职场等条件,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经企业和员工双方协商,经有关部门批准,企业一次性向员工支付一定金额的货币,解除企业和多馀员工的劳动关系,将员工推向社会的形式。《劳动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必须签订劳动合同(16条)的使用者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72条)。如果企业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员工即使不能迅速重新就业,也能依法享受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待遇,而不存在员工离开单位就没人管的问题,因此也就无须买断工龄。但是,现在一些国有企业无视国家政策法规的明确禁止,在设置富馀人员时采用收购工作年数的方法。针对这种现象,为了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国家有关部门在制定劳动和社会保障政策时,严格禁止企业以购买工作年数的形式将员工推向社会。 1999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关于贯彻两个条例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加强基金征缴工作的通知》规定:任何单位都不能以‘买断工龄’等形式终止职工的社会保险关系。1999年国家经贸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出售国有小型企业中若干问题意见的通知》也强调:确保职工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出售方应在申请出售前征求职工对出售方案和职工安置的意见,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在企业出售中终止职工社会保险关系,不得借出售之机,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对职工 ‘买断工龄‘或为职工办理提前退休把职工推向社会。
廉租房顾名思义就是廉价的租房,每月象征性的付几十块房租,几乎可以说是白住的。廉租房的申请要求也是非常苛刻,必须满足低保户+无房户才有机会申请,一旦住户将来条件好了就不符合入住标准,政府就会把房子收回去给其他有资格的人入住,如此循环,根本就不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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