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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以下情形之 一,农村宅基地要回收: 1、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 2、不按照...
1、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 2、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 3、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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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权到期后(规定70年)不符合宅基地取得条件的,目测全国还没一例。 获得宅基地使用权后,满两年未建的,但有正当理由除外。(这种情况比较普遍,很多农民朋友由于不清楚而在确权的时候吃了大亏,导致不予确权)
1、宅基地使用权人主动交回,会给予一定补偿。 2、因乡村公共建设需要而重新分配宅基地。 3、非本村村民因继承占有宅基地的,2年内未转让的。这种情况需要对农民宅基地上的房子等作出补偿。 4、使用权到期后(规定70年)不符合宅基地取得条件的。 一、首先,从法律角度看,如果你家宅基地未被确权,就意味着国家不给你这个宅基地以认可和保护,它在法律上就是无效的,不合法的。这也意味着你这个宅基地可以继续按一定的原则分配给集体其他成员。 二、但在现实层面,农村土地的确权又是以尊重历史和尊重农民的意愿为前提的。所以即使农村土地确权不给你家宅基地确权,您也不用太担心,因为要进行重新分配并没有那么容易。 所以即使集体要收回去,也是要得到“事实占有宅基地的农户”,也就是你的同意。而且如果真的收回,一般也会给予合适的补偿。
1、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 2、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 3、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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