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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过错责任原则亦称客观责任原则、危险责任原则、严格责任原则。它是民法归责原则中的一个特殊原则。主要含义是指行为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事实客观存在,...
无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方式: 1、根据我国现行《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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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的情形有: 1、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 2、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 3、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 4、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 5、交通事故致人损害的; 6、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 7、建筑物倒塌致人损害的。
1、产品缺陷致人损害的;2、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3、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4、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5、中,机动车与飞机动车发生事故时,机动车方无过错;6、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7、建筑物倒塌致人损害的;8、单位用工;9、个人家人用工;10、未成年人致人损害的,。
过错责任原则是合同责任中的一般原则,其适用范围是较为广泛的。由于我国采取二无制归责任原则,因此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范围是有限的。过错责任原则首先适用于违约责任的确定方面,即应以过错作为确定违约责任的依据。那么在何种情况下,债务人违反合同规定的义务,仍表明其没有过错,并应承担责任,主要情形: 第一,在不可抗力的情况下,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履行,则表明违约人是没有过错的,因而应被免除责任。 第二,在双方过错的情况下,当事人双方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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