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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处理二手房交易时,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深入分析。我们建议双方友善协商并达成共识,以便顺利交易。 一般情况下,涉及二手房交易的定金在普通情...
“定金”是指消费者为保证购买家具的合同履行,在向家具销售者(卖方)支付一定金额的钱款。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如果一方违约,双方可以事先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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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已经签订定金合同的,合同有明确规定的,以合同为准; 2、如果没有签订定金合同的,一般默认是不会退还定金的; 3、“定金”是一种为了缔结合同或履行合同而采取的一种担保形式。如为缔结合同而设的“定金”,则不论购房合同是否最后缔结,开发商均应退款或将“定金”抵作房款;如为履行合同而设的“定金”,则购房合同系买卖合同,买卖合同是主合同,担保合同是从合同,不管是合同签订前还是签订的同时交付“定金”,主合同不成立从合同就不能成立。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1、房屋买卖合同已签订定金已收反悔应以定金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因特殊情况政策变化天然要素等导致不能签定生意合同的。 2、对协议及补充协议内容未能达成合意而无法签约不归责于任何一方的,能退定金;卖方毁约的能退双倍定金,买方毁约的不退定金。 23、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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