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经济适用住房在取得完全产权以前,不得用于出租经营。市、XX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的后续管理,对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家庭的居住...
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经济适用住房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工作。市、县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工作,具体工作由...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市、县人民政府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成本监审,全面掌握经济适用住房成本及利润变动情况,确保经济适用住房质价相符。
按照本办法确定或审批的经济适用住房价格,为同一期工程开发住房的基准价格。分割零售单套住房,应当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计算楼层、朝向差价。楼层、朝向差价按整幢(单元)增减的代数和为零的原则确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6人已浏览
217人已浏览
295人已浏览
18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