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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37条规定:“承包经营耕地的单位或者个人连续2年弃耕抛荒的,原发包单位应当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发包的耕地。”根据...
《农村土地承包法》虽然没有单独的关于承包地荒废条款,但是,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了“承包经营耕地的单位或者个人连续两年弃耕抛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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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乡下部等6部门《关于开展乡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的意见》(农经发20112号)精神,承包户原二轮承包合同或证书严重破损不能使用或遗失的,应依据乡村二轮土地承包登记簿登记内容,查实承包农户事实上土地承包情况,登记簿登记内容与事实上承包情况符合的,按原乡村二轮土地承包登记簿记载内容,予以确权登记颁证。农户有异议的,应将查实农户承包情况提交村民会议审议,按照村民会议审议确认的该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情况,进行确权登记颁证。如果你本身是因为无参与二轮土地承包而无二轮土地承包证,那就不会有土地给你确权了。
荒地的土地承包期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的承包期规定:耕地的承包期限为30年,草地的承包期限为30-50年,林地的承包期限为30-70年,特殊林木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土地承包法限定的三十年,是指家庭联产承包形式的承包时限。对村集体拥有的其他土地如机动地和五荒地等,都能够缩短承包期。承包合同要有全体村民或者村民代表23以上多数通过,然后,由村主任作为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村委会印章,方为合法有效。村委会无权随意作出承包的决议。(隶属五荒地,并承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人员的除外)当然,现实中,大多数都是由村委会决定的。但如果村民不认可,向法院诉讼的,该承包合同会因缺少村民的认可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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