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或者有其他违法、失职行为,尚未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人防工程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从事人防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的单位和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的资质,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为了规范人民防空工程管理,提高人民防空工程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市作为国家一类重点防护城市,辖区内的新建或改(扩)建人防工程必须按照甲类人防工程进行设计。人防设计单位必须具备甲级或乙级人防设计资质,外地人防设计单位必须到省人防办备案后方可在我市进行人防工程设计。对于防空地下室设计,应使用《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B50038-2005对于单建掘开式人防工程设计,应使用《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规范》B50225-2005。城市轨道交通兼顾人民防空要求的设计应执行《轨道交通工程人民防空设计规范》(0-2009)。以上人防工程均应符合《人民防空工程防火设计规范》(B50098-2009)要求。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实行防火责任制度,确定一名行政领导人为防火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本实施细则和其他有关消防法规;(二)组织实施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三)建立健全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四)把消防工作列入工作、生产、施工、运输、经营管理的内容;(五)对职工进行消防知识教育;(六)组织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改善消防安全条件,完善消防设施;(七)领导专职或者义务消防组织;(八)组织制定灭火方案,带领职工扑救火灾,保护火灾现场;(九)追查处理火警事故,协助调查火灾原因。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19人已浏览
456人已浏览
601人已浏览
2,95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