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
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可以要求工伤和交通事故赔偿的,建议您可以让第三方介入解决会比较快速,交通事故赔偿款除了参考交通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首先回答你标题的提问.工伤赔偿及交通事故赔偿是可以兼得的.一、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劳动者发生交通事故不能获得工伤及第三人侵权双重赔偿;二、但是,最高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出台后,按照该规定,劳动者可以获得工伤及第三人侵权两比赔偿。这一点,最高院副院长黄松有在就上述解释答记者问时亦已明确。
原劳动部《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第28条的规定,由于交通事故引起的,已给付了医疗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待遇,这规定规定了赔偿后劳动者不能再申请工伤赔偿。2004年1月1日起施行的《》对此不再作相应规定。如果符合工伤保险条例中第十四条第六款中规定的条件发上交通事故且可以认定工伤的可以获得双赔。2004年5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规定,劳动者因工伤事故受到人身损害,按《工伤保险条例》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的,劳动者可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笔者认为,工伤保险关系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关系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当《工伤保险条例》不再规定“取得了交通事故赔偿,就不再支付相应工伤待遇”时,劳动者完全可以既依《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又依《》和《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获得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即工伤待遇与交通事故赔偿可以兼得,可获得工伤和交通事故损害的双重赔偿。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工伤保险条例之规定期限可先后主张或同时主张权利。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都属于工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规定,劳动者因工伤事故受到人身损害,按《工伤保险条例》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的,劳动者可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当《工伤保险条例》不再规定“取得了交通事故赔偿,就不再支付相应工伤待遇”时,劳动者完全可以既依《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又依《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获得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即工伤待遇与交通事故赔偿可以兼得,可获得工伤和交通事故损害的双重赔偿。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4人已浏览
220人已浏览
150人已浏览
14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