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盲、聋、哑和肢体有残疾等不适合火工品生产的人员,不得从事烟花爆竹生产。从事有药工种操作的人员上班时,不得穿戴化纤织物制品。...
在国内市场销售的一切烟花爆竹产品都需在产品上或小包装上用中文注明生产厂名、厂址、出厂日期和注册商标。并在包装内附《产品检验合格证》和必要的使...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不合格的产品、半成品和引线等应就地销毁,不得出售。
各级企业主管部门、劳动、公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范围,对管辖地区内烟花爆竹的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监督检查。
严禁生产拉炮、摔炮、砸炮和发令纸(打火纸)等经撞击、挤压、摩擦即可自燃、爆炸的产品及无规则飞行轨迹的危险产品。外贸出口产品和特需产品需经省级企业主管部门和公安部门批准后,按合同规定组织定点生产。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76人已浏览
1,153人已浏览
1,241人已浏览
4,43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