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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报销并没有次数限制。只要员工生育符合我国计划生育政策,二胎也可以享受生育保险报销待遇。符合我国二胎生育条件的,也可享受与一胎生育条件...
生育保险报销并没有次数限制。只要职工生育是符合我国计划生育政策,二胎也是可以享有生育保险报销的待遇的。符合我国二胎生育者同样可以享受和一胎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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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生育医疗费。 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业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 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它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2、生育津贴。 女职工依法享受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二胎生育保险主要报销以下几类费用: 1、生育津贴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各省市略有差异) 2、生育医疗费 (1)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后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 (2)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报销。 3、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正常产、满7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5% 4、一次性补贴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300元补贴。
1、女职工怀孕后,在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使用者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所的员工将申报资料带到区社会劳动保险所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批准后,发放医疗证明 3、生育女职工产假30天以内,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将申报资料带到区社会劳动保险所生育保险窗口处理待遇结算 4、申报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贴,需填写《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孩子的).出院小结等材料,于每月1-10日之间的工作日前往市医保中心生育科办理申报手续。(相关手续应在产后一年内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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