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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包括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以及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搬迁与集体土地上房屋征地拆迁适用的法律法规不同,补偿方式不同。 1、...
房东不让承租人转让门面可以协商,协商不成的申请调解,对调解结果不满意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租赁合同中有关于转租的约定就按约定,没有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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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 (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 (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六)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房东不让承租人转让门面可以协商,协商不成的申请调解,对调解结果不满意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租赁合同中有关于转租的约定就按约定,没有约定,承租人单方面可以请求解除合同,但是要支付违约金和赔偿损失。因为转租一定要经过出租人的同意。
根据建设部发布的《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要求,继承、受赠、分割的房地产登记时,房地产登记机构往往要求登记人出具公证书。公证机构出具的公证书,对于被继承人夫妻双方死亡的,出具的公证书没有区别,都是继承公证。但对于被继承人夫妻一方死亡的,以及如何认定家庭共有财产,对家庭共有财产的分割,各个公证机构出具的公证书有差别,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关键方面:(一)被继承人配偶健在的继承问题。被继承人一方死亡,而其配偶仍然健在,房地产过户给其中的晚辈法定继承人,对被继承人死亡的遗产份额的处理相同,都作为法定继承,而对另一半遗产的处理,(笔者都按照没有特别约定,或者没有婚前财产公证,作为婚后共同财产处理。)出具的公证书的方式各地有所不同:一半是遗产继承,这一点相同,对另一半房地产如何处理,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公证机构将健在配偶的一半房地产作为赠与处理,一种是继承了遗产的一人(或数人)和健在配偶共有房地产,然后公证机构作为家庭共有财产分割处理。(二)家庭内部析产问题。在家庭成员的房屋权属登记人健在的情况下,对于登记在长辈名下的房地产过户到晚辈问题,有的公证机构实行分割的办法,其他家庭成员自愿放弃应得的份额,而只有其中一个家庭成员分得该房地产;而有的公证机构则实行赠与的办法,出具赠与协议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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