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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详细行政行为,以为行政主体的详细行政行为进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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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有以下四个特点: (1)提出行政复议的人,必须是认为行政机关行使职权的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法人和其他组织。 (2)当事人提出行政复议,必须是在行政机关已经做出行政决定之后,如果行政机关尚没做出决定,则不存在复议问题。复议的任务是解决行政争议,而不是解决民事或其他争议。 (3)当事人对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不服,只能按法律规定,向有行政复议权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 (4)行政复议,以书面审查为主,以不调解为原则。行政复议的结论做出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只要法律未规定复议决定为终局裁决的,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仍可以按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5)行政复议的主体:作出行政行为的上一级行政单位 行政复议的客体:认为被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法人和其他组织
从法律上说,不存在两个使用者,应该是有一方存在违规或者违法行为而且还故意闹事,根本不是仲裁就是依法处理,而且免不了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承包权是政府作出的决定,或许存在错误或者违规情况,当事人不服或者发现不符合规定可以行政复议,当然挨罚的人也可以行政复议,不过政府人员有一定的识别能力,对于胡搅蛮缠的复议不会接受。以上就是关于农村土地纠纷行政复议的具体流程。如有疑问,欢迎再次指点。
从法律上说,不存在两个使用者,应该是有一方存在违规或者违法行为而且还故意闹事,根本不是仲裁就是依法处理,而且免不了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承包权是政府作出的决定,或许存在错误或者违规情况,当事人不服或者发现不符合规定可以行政复议,当然挨罚的人也可以行政复议,不过政府人员有一定的识别能力,对于胡搅蛮缠的复议不会接受。以上就是关于农村土地纠纷行政复议的具体流程。如有疑问,欢迎再次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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