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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抢注商标屡禁不止,是何原因? 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原因。 第一,恶意抢注行为成本低,仅通过300元的注册费用便可以申请商标是导致商标被抢注屡...
在坚持“注册原则”和“申请在先原则”的同时,强调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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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抢注破解商标: 1、对未注册商标提出异议。 2、已注册的商标可以申请无效宣告。
商标恶意抢注的条件具体有: 1、申请人因与被申请人存在代理或者代表、贸易、合作、地缘(地域)或者其它关系明知或者应知被申请人的商标。 2、被申请人因申请享有在先权利的商号、作品、外观设计、姓名、肖像等具有知名度或者其它因素明知或者应知他人在先权利的存在。 3、申请人主张被申请人构成恶意抢注其商标行为的,需要考虑申请人商标的独创性。 4、被申请人因作为公共资源的旅游景区名称、产地名称具有知名度而明知或者应知该名称的存在。 5、争议商标注册后,被申请人以牟取不正当利益为目的,妨碍他人正当使用; 向他人索要高额转让费、许可使用费、侵权赔偿金,或者进行误导公众的宣传,造成市场混乱。
1、强化商标注册意识。 根据自愿注册原则和申请在先原则,应对已在使用的商标尽快申请注册,对即将使用的商标提前申请注册。 2、构筑防御体系。 根据一类商品一件商标一份申请原则,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商标可在与该商标类似或非类似商品类别上分别进行防御注册,以防他人抢注。 3、加强商标监测。 应委托商标代理组织进行市场追踪监测,委托律师及时搜集侵权信息;密切关注《商标公告》,如发现相同或近似商标,要及时提出异议或争议。 4、要争创驰名商标,强化对驰名商标的保护。 我国是《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的成员国,该公约规定:各成员国应在本国法律允许的条件下,依法对构成商标注册国或使用国主管机关认定在该国已经驰名的商标予以保护,不管该商标是否注册,都应加以保护。驰名商标不仅在处于未注册状态时可以对抗他人的同类抢注,而且在已注册之后,还可以在非指定商品或服务类别中以引起公众混淆为理由对抗他人的跨类抢注。而且,驰名商标的国际保护力度是最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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