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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19条规定了的法定形式是书面形式,其必备条款有7项:(一)劳动合同期限(二)工作内容(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在这方面可以约定工作时间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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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可续签劳动合同的情形有: 1、双方协商续订劳动合同; 2、在工作单位就业期间因工伤丧失劳动能力的; 3、单位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 四、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只需按照规定操作,无论什么情况下都可以主动离职的并合法领取相应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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