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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和人民法院的离婚协议有什么区别

2021-11-01
法院离婚又称诉讼离婚,民政局离婚又称协议离婚。对于两者的区别,我个人认为有以下几点:1。流程不同:法院离婚要求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提交起诉材料,通过法院审理程序解除婚姻关系;民政局离婚要求双方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并根据《婚姻登记条例》提供相关文件解除婚姻关系;2、两种离婚方式只能选择两种选择:当事人只能选择法院离婚或者民政局离婚,不能要求出具离婚判决书,还要求出具离婚证明;3、收费不同:民政局离婚、登记费、费用、手续费等。总费用只有几十元到几百元左右;法院离婚不涉及财产分割或者财产总额小于20万元的,每个案件支付50-300元的受理费;涉及财产总额超过20万的部分,按0.5%的比例支付,诉讼成本大大增加。二者相比之下,民政局离婚的性价比要高得多;4、时间差异:民政局离婚,文件齐全时,一般可当天办结领证;法院离婚,案情简单,经过整个诉讼审理过程,待真正拿到判决,至少也要几个月;案情复杂时,甚至要1、2年;5、离婚证明文件形式不同:法院离婚,最终当事人取得离婚判决和离婚证明;民政局离婚,最终当事人取得离婚证明。但是,法院出具的离婚文件和民政局出具的离婚证明书都是双方解除婚姻关系的证明书。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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