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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流程:1、确定收购意向(签署收购意向书)。2、收购方作出收购决议。3、目标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4、对目标公司进行尽...
选择何种方式收购,取决于许多因素:1、你购买的目标与目的是什么,核心资产还是资产加该公司资质;2、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负债情况;3、该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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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是指一个公司通过产权交易取得其他公司一定程度的控制权,以实现一定经济目标的经济行为。收购人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依法向该上市公司的股东发出全面要约或者部分要约。符合本办法第六章规定情形的,收购人可以免于发出要约。收购人拟通过协议方式收购一个上市公司的股份超过30%的,超过30%的部分,应当改以要约方式进行;但符合本办法第六章规定情形的,收购人可以免于发出要约。收购人应当在收购报告书摘要公告后5日内,公告其收购报告书、财务顾问专业意见和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已披露收购报告书的收购人在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因权益变动需要再次报告、公告的,可以仅就与前次报告书不同的部分作出报告、公告;超过6个月的,应当按照规定履行报告、公告义务。
公司收购不是强制性的。企业通过一定的程序和手段获得企业的部分或全部所有权。买方通常可以通过现金或股票完成收购,并获得被收购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国际企业收购的结果是跨国股份、接管或合并。
成立股权收购专项工作组,开展初步调研,确定股权收购的目的,选择股权收购的意向目标公司,起草、洽谈、签订股权收购框架协议;成立调查小组,对出让方、担保方、目标公司的重大资产、资信状况进行尽职调查,收集相关资料;组织相关专业人员进行分析、论证股权收购在经济、法律方面的可行性,防范各种风险;委托可靠的资产评估价格对目标公司的资产及股权价值进行评估;与股权出让方的谈判,签订股权收购协议书;双方根据公司章程或公司法及相关配套法规的规定,提交各自的权力机构如股东会就收购事宜进行审议表决;收购合同生效后,双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资产转移、经营管理权转移手续,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应当依法办理包括股东变更登记在内的工商、税务登记变更手续。法律依据《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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