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载16周岁以上人员违法。《上海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载人规定) 自行车、电动自行车载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驾驶自行车、电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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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海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第15条关于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应当自购车之日起15日内申请登记上牌的规定,对于4月15日前购买电动自行车的所有人,应当于4月29日前完成登记上牌,即自4月30日起停止现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品牌型号的上牌登记工作。
根据《上海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第15条关于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应当自购车之日起15日内申请登记上牌的规定,对于4月15日前购买电动自行车的所有人,应当于4月29日前完成登记上牌,即自4月30日起停止现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品牌型号的上牌登记工作。对于已经上牌的老国标电动自行车给予3年的过渡期,有效日期截止至2021年12月31日,2022年1月1日起市内所有的电动自行车必须符合国家的新标准。
应当属于重大实现变更,可以申请补偿金,按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的比例补偿。不过,由于从宝山区变更到金山区,仍属于上海市内,因此你的合同中对工作地点确认及变更的相关条款非常重要,如果合同约定公司有权调整工作岗位,并对你承诺相应的交通补贴,那么如果你不去,将作为旷工处理,可能无法获得补偿。因此合同约定的内容非常重要,建议携带合同与律师当面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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