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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财产分割原则 1、坚持男女平等原则。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双方应有平等的权利,不能因为一方经济收入较低、没有经济收入而少分或部分给他(她)...
一切都是遵循自愿原则。关于房子孩子的分配问题可以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房子如果是共同财产,法院会按照子女抚养以及无过错原则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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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时,小孩怎么分配的问题,实质上解决的就是小孩的问题。针对该问题,男女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判决。第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2、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实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4、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第二、对于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以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第三、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的,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第四、目前司法实践中,对于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抚养权归属,法院会综合考虑子女的意见,第五、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亦可协议轮流抚养子女。
父母后,子女随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哺乳期后的子女的抚养问题,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情况判决。如果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上述意见第3条和第4条的规定,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于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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