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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可以通过下列凭证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签订劳动关系:劳动者填写用人单位招聘记录、考勤记录、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社会保险费支付记...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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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签订劳动合同”是认定劳动关系的重要依据,但却不是唯一标准。即便签订的是“雇佣合同”、“劳务合同”、”劳务协议“,只要协议的内容包括劳动合同法所规定的劳动合同的必要条款,则很容易被认定为劳动合同,并不因写的是”雇佣合同“或”劳务合同“而否认劳动关系。
1、符合下列条件则可以确定双方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劳动法》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是否可以这样理解,凡是与用工方形成劳动关系的哪怕没有劳动合同,同样也适用《劳动法》呢?比如:家庭保姆一般与用人方无劳动合同,但形成了事实的劳动关系,那他适用《劳动法》还是其他规定呢?劳动合同关系等同与劳动关系吗?!社区咨询小组成员公爵家政服务雇佣关系主要有三种:一是家庭直接请保姆,无论有无合同,都与保姆形成雇佣劳动关系;二是保姆与家政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作为公司的聘用员工,接受其培训、管理,向公司上缴管理费,由公司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同时,家政公司与接受服务的家庭签订服务合同,派员工向客户提供劳务;第三种则是家庭通过家政中介服务公司或其他劳务中介方聘请保姆,保姆和有关家庭按约定向中介支付一定费用后,形成雇佣劳动关系。由于现在劳动用工方式的多元化,提供家务劳动的主体已不限于保姆个人,而可能是提供劳务承包、劳务租赁的企业,不同方式和渠道,形成多元化的家政市场多种劳动、劳务关系。对于这三种,第二种是劳务关系,其他两种是劳动关系。但实际上是属于劳务关系还是劳动关系不能一概而论,目前这还是法律的盲区,以前的通说是劳务关系,在仲裁时也采取的个案审查制度,即只要符合劳动关系的条件的就属于劳动关系,否则就属于劳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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