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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第一套房贷款还清,就不是第二套房。2、贷款购买套房的商业贷款结算后再贷款购买的是第一套,贷款未结算的是第二套房。3、个人名义上有两套...
判断购买的房屋是否属于二套房,婚姻关系期间买的房屋属于共同财产,如果有贷款也是等家在双方名下的,有专门的一个二套房的认定标准: 一、贷款买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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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定标准,如果公积金贷款则不算在内,如果已结清,你再买房子,算第一套;未结清算第二套。三大原则为:一是公积金贷款不列入认定是否为第二套住房的参考项。二是已结清借款的购房者再购房时仍可算作“第一套住房贷款者”。三是夫妻双方只要有一方仍有房贷未结清的,再贷款购房需算作第二套住房。商贷利率,首付3-4成,商业1.15倍。此外获悉,上海重庆、深圳等一线城市多数银行已于4月19日开始暂停对第三套房的贷款业务。
如果离婚后未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则原房产仍然登记在双方名下,则无房一方名下已经有一套住房,再购房属于第二套房。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央行、银监会三部门联合出台的《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建房[2010]83号)规定: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贷款申请人(以下简称借款人)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数,应依据拟购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成员名下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数量进行认定。 二、应借款人的申请或授权,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首府)城市及其他具备查询条件的城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应通过房屋登记信息系统进行借款人家庭住房登记记录查询,并出具书面查询结果。如因当地暂不具备查询条件而不能提供家庭住房登记查询结果的,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交家庭住房实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贷款人查实诚信保证不实的,应将其记作不良记录。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应对借款人执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一)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下同)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 (二)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 (三)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出售一套房后,购买第一套房贷款未结算的是第二套房,第一套房贷款已结算的不是第二套房。第二套房是第二套普通自住房的缩写,是以借款人家庭为单位,借款人家庭人均住房面积高于当地平均水平,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抵押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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