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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房屋确实是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时一般按适当照顾女方和子女原则,平均分割。 2、比如男女双方一方获得房子所有权,那就需要支付另一方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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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且付清全部房款,应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时,另一方无权要求房产分割。这种情况又细分为以下两点: 1、婚前取得产权证《》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一)同时规定:“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既然夫妻一方婚前付清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那么该房屋无疑是婚前财产。所以,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2、婚后取得产权证同样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产权证虽然是物权凭证,但并不意味婚后取得产权证的房屋就应当是,关键看出资情况,既夫妻一方在婚前是否已付清全部房款,既对房屋权利是在婚前取得的。(二)夫妻双方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包括)房屋,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分割时应按房屋的市场价(评估价)计算,而不是按购房合同金额计算,取得房屋的一方要支付对方半价。如果涉及贷款,要先将贷款部分减去。
第二十一条,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对于此类房产,当事人如果不能协商解决的,一般不会对其所有权作出判决,而是另案解决。
后购买的房屋: 1、结婚后购买胡、房改房,虽然可能是一方单位所分配或集资,产权在一方名下,也含有一方的福利,但房屋应当认定为; 2、婚后购买的其他房屋,在夫妻没有约定的情况应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3、结婚后任何一方继承或接受赠与的房屋,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应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4、夫妻可以通过协议的形式,对结婚后的房屋归属作出约定;相关知识房子是夫妻双方共有财产中最为主要的财产,也是在离婚纠纷中双方争得最厉害的财产,现就司法实践,对离婚过程房屋的处理做如下分析。婚前购买的房屋:1、婚前由一方购买,并在结婚之前办理了产权证,该房屋为购买方个人财产;2、婚前由一方购买,但在结婚之后才办理了产权证,在此情况下有两种情形,第一是,婚前已经支付了全部的款项,只是产权证是结婚后才办理的,房屋应为个人财产;另一种是,婚前以个人名义通过按揭贷款的形式购买,但在结婚之后才办理产权证的,则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此种情形中,有争议的是,在婚前已经支付了大部分的款项,产权证是婚后办理的,婚后只支付了很少部分的款项,时房屋的归属到底如何认定,有争议;具体的归属应依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判定。在婚前购屋的过程中,出现的争议比较多的情况还有,虽然婚前是一方购买,产权也在一方名下,但另一方也共同出了资。对此种情形下房屋权属的认定应该依据上述所述进行确定,但为了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在购买房屋时最好是把两人都登记为产权人,或者就房屋的归属有一个书面的约定。3、婚前继承,婚后分割的房屋,属于夫妻个人所有。4、结婚或婚后,夫妻通过协议的形式约定,婚前购买的房屋为夫妻共有财产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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