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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由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作出书面征收决定;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作出书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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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劳动行政部门在支付上述工伤保险待遇之后,可以向用人单位进行追偿,但根据现行相关法律的规定,劳动行政部门无权作出强制用人单位支付工伤职工医疗费用的决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第二十五条之规定,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工伤职工的近亲属都有权利向有关部门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相关部门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一般应该在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所以说,劳动能力鉴定是由劳动行政部门的鉴定委员会主导的,如果它不接受你的申请或者虽然接受了你的申请但逾期没有作出鉴定结论,则构成行政不作为。
行政处罚的执行作为实现行政处罚的必要手段,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如何发挥执行的作用,一个重要的条件就是必须要有拥有法定权限的执行主体,即行政强制执行机关。授权哪些机关行使执行权,各国的规定有较大差异。大陆法系国家法律规定作出行政决定的行政机关拥有对自己所作决定的执行权,而英美法系国家的法律却规定行政决定的执行权应由司法机关行使。我国法律目前尚无统一规定,许多法律、法规规定行政机关在行政处罚决定难以执行时向法院申请执行,还有一些法律、法规规定由行政机关自己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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