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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行政复议法》第11条的规定,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口头形式。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向复议机关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书。复...
申请人江某,女,42岁,身份证号码:xxxx,盐城肉联厂职工,住所地:xxxx,邮政编码:xxxx,联系电话:xxxx 其余14户申请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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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申请人应当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如果申请行政复议应根据《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规定,行政复议申请符合下列规定的,应当予以受理: (一)有明确的申请人和符合规定的被申请人; (二)申请人与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三)有具体的行政复议请求和理由; (四)在法定申请期限内提出; (五)属于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范围。
房屋征收和补偿是市、县人民政府的职权。征收决定也是由市、县人民政府的名义作出的。所以,如果申请行政复议,应当向作出决定的市、县人民政府的上级人民政府(地市级人民政府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提出。具体负责接收复议申请的机构是上级人民政府的法制办公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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