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不正当竞争是一个范围极广的概念,泛指在工商业活动中违反诚实信用及公平竞争原则的一切商业行为,包括垄断、限制竞争行为和狭义的反不正当竞争行为。...
不平等竞争是指因经营者外部条件(包括经济、法律、政策)不平等、不公平所造成的,而不不正当竞争是由于行为者主观违法、违背商业道德等造成的不公平...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反不正当竞争法》所称的经营者,是指从事商品经营或者营利性服务(以下所称商品包括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常见的经营者包括:自然人、经济组织、各种法人等。 法律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 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公认的商业道德。本法所称的不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本法所称的经营者,是指从事商品经营或者营利性服务(以下所称商品包括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商业贿赂是指在商品交易(包括服务,下同)活动中,经营者为获得交易机会,特别是获得相对于竞争对手的竞争优势,通过不正当的手段收买客户的雇员或代理人,以及政府有关部门工作人员的行为。商业贿赂行为破坏了市场上基于商品价格、质量等的正常竞争,会损害诚实经营者的利益,而且败坏社会风气,极易导致犯罪。许多国家的竞争法明确禁止商业贿赂。我国在《反不正当竞争法》中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第(四)项规定:“经营者不得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该规定指向的违法主体是在商品上作虚假表示的实施者。本案被告是销售商,没有在涉案商品上实施虚假表示行为,其行为不适用该项规定,但能否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一般条款而构成不正当竞争?对此,存在两种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被告行为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和商业道德,损害了原告合法权益,应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一般条款,认定为不正当竞争行为。 第二种观点认为,不正当竞争行为在本质上属于侵权行为,认定被告的行为是否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一般条款,反不正当竞争法侵权认定首先要判断该行为是否符合一般侵权行为构成要件。本案被告没有侵害原告合法权益的故意或过失,其行为不构成侵权,不能认定为不正当竞争。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824人已浏览
356人已浏览
245人已浏览
1,81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