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因为打官司是你自己的事情,不是一定要请律师的。而请什么样的律师也是你的问题,律师花钱多少也是你们之间协商的,和败诉方无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因为打官司是你自己的事情,不是一定要请律师的。而请什么样的律师也是你的问题,律师花钱多少也是你们之间协商的,和败诉方无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个人信息,理由,担保物。亲耐心看待下面内容,字字玑珠。——为您解答的是大同冯晓利律师,我的解答基于您的陈述进行的法律、经验分析,因为案件不是1=1=2的算术题,所以如果您遇到具体案件,建议您找靠谱的律师进行电话或见面咨询,同一个案情往往结果不同。另外我的团队代理中国范围内的民、刑案件
《民事诉讼法》规定,原告起诉条件之一是“有明确的被告”。如果原告在起诉书中写的被告名称与被告实际名称相距太大,导致原告提供的被告根本不存在,或按原告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送达应诉通知等材料,也无被告来应诉,则应视为原告起诉无明确被告,可裁定驳回起诉。如果按原告提供的被告住址、联系方式能够送达应诉通知等诉讼材料,被告也按时应诉,只是在诉讼过程中以其与原告起诉的被告名称略有差异为由,主张其不是本案被告,一般应对被告的主张进行核实。如果被告主张属实的,应告知原告更正被告名称,只有原告拒不更正的,才能裁定驳回起诉。
找不到被告家庭地址,不影响案件的诉讼受理和审判,原告可申请法院启动程序送达程序,对原告已知的被告任一地址发送公文,若原告在限期内没有到庭应诉,法院通过调查取证的程序后,可做缺席判决。若涉及到经济纠纷,可申请财产保全,只要对方帐户有钱,就可以强制执行。在诉讼过程中,一些案件(尤其是民商案件)由于无法找到被告而予搁浅,导致长期无法结案,原告方的损失无法得到及时的补偿,甚至进一步扩大损失。这就要求作为当事人的原告方起诉时必须尽可能的提供被告详细准确的情况,包括准确地址、联系方式、基本情况等,以便法院将诉状及时送达并通知起到庭应诉。就此,最高人民法院于今年10月9日发布公告,对各级法院在受理民事案件中被告地址不明,无法送达的情况作出明确批复。全文如下:最高人民法院公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据原告起诉时提供的被告住址无法送达应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已于2004年10月9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28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12月2日起施行。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据原告起诉时提供的被告住址无法送达应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2004年10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28次会议通过)法释〔2004〕17号近来,一些高级人民法院就人民法院依据民事案件的原告起诉时提供的被告住址无法送达应如何处理问题请示我院。为了正确适用法律,保障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批复如下:人民法院依据原告起诉时所提供的被告住址无法直接送达或者留置送达,应当要求原告补充材料。原告因客观原因不能补充或者依据原告补充的材料仍不能确定被告住址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向被告公告送达诉讼文书。人民法院不得仅以原告不能提供真实、准确的被告住址为由裁定驳回起诉或者裁定终结诉讼。因有关部门不准许当事人自行查询其他当事人的住址信息,原告向人民法院申请查询的,人民法院应当依原告的申请予以查询。可见,原告在起诉过程中提供详细准确的被告资料对于法院及时送达,通知应诉具有重要作用。但是如果原告提供的信息不确切,人民法院不得仅以原告不能提供真实、准确的被告住址为由裁定驳回起诉或者裁定终结诉讼。而需要通过其他方式(如公告送达等)予以送达,同时如果原告因客观情况无法提供被告信息的,法院可依申请予以查询。这样就充分保障了原告的利益,避免被告逃避责任。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4人已浏览
273人已浏览
197人已浏览
10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