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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房产强制执行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2024-12-04
在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后,法院可以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如果逾期被申请执行人仍未履行法院判决,法院可以采取一些措施,如查封、扣押和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如果没有足够的财产可供执行,法院也可以采取限制高消费和加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措施,以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 如果法院采取了上述措施后仍无法执行,则可以由法院裁定中止执行。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申请人在法院采取措施后表示可以延期执行,或者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或者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承担义务,或者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终止且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或者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法院可以中止执行。 一旦中止的情形消失,法院将恢复执行。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56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承担义务的;(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且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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