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农村村民建住宅的用地限额(包括原有住房宅基地面积及附属设施用地)为:(一)城市、坝子地区:每户不得超过130平方米;(二)丘陵地区:每户不得...
依照《实施条例》的规定,依法改变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的,依法改变土地用途的,必须自批...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严格执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没有或者超过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的、未按照规定使用闲置土地的,不得批准新增建设用地。未执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或者没有完成土地开发整理计划指标的,核减下一年度的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节余的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经上一级发展改革部门和国土资源行政部门核准后,可以结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
国土资源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作价出资或者入股、联营联建等,土地使用者应当向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其审核后,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其中,涉及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转让、出租、抵押、作价出资或者入股、联营联建等,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43人已浏览
2,787人已浏览
1,784人已浏览
2,20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