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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监管部门应当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的投标人(供应商、竞买人、受让人)、投标担保机构、中介组织、评标专家等相关单位和人员,建立从业信誉记录制...
市政府设立专门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作为市级公共资源交易事务的办理机构,在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为进场的交易活动提供规范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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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市本级、、、经济技术、山海天旅游度假区、日照国际海洋城的公共资源交易事项,统一纳入交易中心,进行集中进场交易。主要范围包括:(一)依法应当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建设项目(含房屋、水利、交通、市政、园林、装饰装修、消防、人防、技改等),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项目有关的重要设备和材料等的采购,依法分包的建设项目和所属的各项重点建设项目;(二)使用财政性资金限额以上的政府采购项目;(三)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使用权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矿业权出让;(四)国有(集体)产权、、经营权、文化产权、转让;(五)特种行业经营权,城市道路经营权,行政机关罚没物,路桥和街道冠名权等;(六)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采用公开竞价方式处置的资产,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破产财产的拍卖;(七)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及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资金等非公共资源交易的项目;(八)其他依法依规应当公开交易的公共资源交易项目。
公共资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进场交易:(一)权属关系不清的;(二)己实施抵押担保未经抵押人、抵押权人同意的;(三)未解除查封、扣押等行政或者司法强制措施的;(四)合同约定期限内不得交易,尚未超出期限的;(五)依法应当经相关行政监管部门审批、核准或者备案但未履行审批、核准或者备案手续的;(六)法律、法规禁止交易的其他情形。
公共资源交易一般采用公开、拍卖、挂牌、竞争性谈判等市场公开竞争方式进行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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