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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工作参照本办法执行。...
组织集中交易前,应当依法组建评标(审)委员会(组)。交易项目单位应当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限内,从交易中心设立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标(审)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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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资源交易的行政监管部门和办理服务机构应当分离,行政监管部门不得介入具体的市场操作。
交易项目操作完毕,按照法定程序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中标(成交)通知书文本由交易中心统一制发。交易项目单位应当自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交易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成交人、买受人、受让人)签订书面合同。合同签订后,交易项目单位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将合同送行政监管部门备案。
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市本级、、、经济技术、山海天旅游度假区、日照国际海洋城的公共资源交易事项,统一纳入交易中心,进行集中进场交易。主要范围包括:(一)依法应当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建设项目(含房屋、水利、交通、市政、园林、装饰装修、消防、人防、技改等),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项目有关的重要设备和材料等的采购,依法分包的建设项目和所属的各项重点建设项目;(二)使用财政性资金限额以上的政府采购项目;(三)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使用权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矿业权出让;(四)国有(集体)产权、、经营权、文化产权、转让;(五)特种行业经营权,城市道路经营权,行政机关罚没物,路桥和街道冠名权等;(六)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采用公开竞价方式处置的资产,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破产财产的拍卖;(七)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及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资金等非公共资源交易的项目;(八)其他依法依规应当公开交易的公共资源交易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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