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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生产经营特点,可以制定与工资支付相关的规章制度。 2、根据规章制度对员工进行考核和奖惩。 3、根据生产经营...
工资协议,是指专门就工资事项签订的专项集体合同。已订立集体合同的,工资协议作为集体合同的附件,并与集体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依法订立的工资协议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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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协议解除集体合同的程序是: (1)一方提议,向对方说明需要变更或解除的理由; (2)双方协商,达成书面协议; (3)协议提交职工(代表)大会通过; (4)报登记机关备案。根据《集体合同规定》第三十九条规定,双方协商代表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第四十一条规定,变更或解除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适用本规定的集体协商程序。
按照实际协商情况写明,可委托律师代书。如需帮助电联详谈。
协议书: 工资集体协议书(参考文本)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北京市集体合同条例》、《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公司与公司工会为代表的全体职工,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公司遵照按劳分配的原则,通过对各工种和岗位的劳动条件、实际劳动消耗量以及对职工的技术业务水平等诸因素进行劳动评价,经与工会协商确定岗位工资和年终效益奖。 第二条公司于每月日前以货币形式向职工支付当月工资报酬。 第三条公司职工最低工资为每月元。 第四条公司建立工资调整机制。 第五条公司和职工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第六条凡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协议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本协议进行变更: 1、国家或北京市有关工资政策发生重大变化; 2、因外部条件造成公司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协议中的部分条款难以履行时。 第七条凡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协议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提前终止本协议: 1、公司撤销、解散或依法宣告破产及濒临破产; 2、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时。 第八条公司修改、变更或提前终止本协议,需经双方代表协商一致,并经职代会或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后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后生效。 第九条工资协议的违约责任和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生效后,双方当事人都必须正确履行,当事人任何一方违反协议,必须承担责任。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时,双方均可申请有关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可向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条本协议未尽事宜按国家及北京市颁布的有关规定执行或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一条本协议年月日经职工大会通过。 第十二条本协议正本一式五份,双方各一份。一份签订后10日内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一份报区总工会备案,一份报镇总工会备案。 第十三条本协议有效期为1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公司(盖章)公司工会(盖章) 公司首席代表签名工会首席代表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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