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婚前男方支付首付写2人名字,属于共同财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
抚养权协商不成的情况下,法院一般会将孩子判给更适合抚养孩子的一方,主要会从经济条件、生活环境、身体状况、与孩子亲密程度、孩子的年龄、性别等多...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我想这是两个概念,第一,房产证上是两个人的名字,就是共同财产了,双方可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法院很有可能按各自一半分配。第二,男方付了首付,但同意写两个人名字,法院好像并不会过多考虑男方是否付出的多,而是默认已经发生了“赠与”行为,从这个角度讲,房子还是有一半属于女方。(
房屋权利的取得以登记为准。即便是婚前个人所有的房屋,如果婚后在房屋房产证上加了配偶的名字,可视为夫妻对婚前财产的归属重新进行了约定,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产权登记有另一方名字,另一方对房产就有产权份额。但有名字分割时并不一定就是二分之一。关于分割,有协议的从协议,没有协议的,还需要综合考虑各方对房产的贡献等因素。如果是婚前购房且没有共同还贷部分,那么离婚时,如果房产证只有一方名字,那么房产就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归产权方所有,如果房产证上加了另一方名字,那么房产就属于双方共同财产的可能性比较大,首先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分割。《婚姻法》明确规定,夫妻双方婚后购买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享有同等的权利。同时,司法解释对于还贷的房屋也做出明确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离婚时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房屋产权以登记为准,既然房屋是婚前购买,登记在男方一人名下,则产权归男方一人所有,贷款登记在谁名下,就由谁负责偿还 1,女方需要怎么办? 女方没有房屋产权,可以有三种处理方式,第一,要求男方返还女方支付的房价款;第二,房屋贷款还清后,加上女方的名字,获得相应份额产权;第三,要求男方写赠与协议,将相应份额赠与女方。 2,财产公证是否能解决问题?是否能保障财产增值部分的权益? 可以要求男方写赠与协议并办理相应公证,并注明赠与不可撤销,公证后过户这种方式可以取得房屋产权及增值部分,但这样做的前提是男方同意并自愿办理。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62人已浏览
193人已浏览
588人已浏览
62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