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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 1、城镇土地使用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的征收方法,具体期限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确定。(如何分期缴纳...
土地未投入使用不需要纳税,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未开发使用的,应当缴纳土地使用税。自合同约定交付土地之日起下个月纳税,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下个月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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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合同中的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的税前工资支付 2、劳动者领取的经济补偿金,属于税前收入,需要根据国家规定确定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属于地税管理范畴。地方税负责征收的税金: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城市土地使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地产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船使用税、车辆使用牌照税、屠宰税、资源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印花税、农业特产税、权利税、耕地占有税、宴会税、城市集体服务事业费、文化事业建设费、教育费附加和地方税的滞纳补偿收入和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第三条第(二十)项规定,单位和个人销售或转让其购置的不动产或受让的土地使用权,以全部收入减去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的购置或受让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因此,对于计征营业税时,能够在营业额中进行扣除的只能为土地原来取得时的价款,对于土地进行三通一平等其他的费用则不能扣除。但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应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扣除项目计算扣除。受让土地时支付的价款及按国家统一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和转让相关的税费可以扣除。如果还没有明白的可以到中国房地产财税咨询网咨询专家,他们可以帮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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