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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通常情况下不可以,因为子女作为法定继承人是符合利害关系人这一情况的。 2、口头遗嘱必须是在遗嘱人情况危急的情况作出的,且还需要两个以上没...
遗嘱能口头见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并且当事人订立口头遗嘱的,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并且遗嘱见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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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通常情况下不可以,因为子女作为法定继承人是符合利害关系人这一情况的。 2、口头遗嘱必须是在遗嘱人情况危急的情况作出的,且还需要两个以上没有利害关系的人见证。
口头遗嘱的见证人不可以是夫妻。配偶是法定继承人,法律明确规定,继承人、受赠人、与继承人、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成为遗嘱见证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口头遗嘱的见证人不可以是夫妻,见证人应该是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没有利害关系的,并且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根据《继承法》第十八条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1、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2、继承人、受遗赠人;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只要在场的见证人中,能认定有两人不在上述三种人之列,该遗嘱就是有效的,否则是无效的。只有一人不在上述三种人之列也是无效的,因为我国《继承法》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这里的“利害关系人”一般包括两类人:一是指继承人、受遗赠人的近亲属,如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二是指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债权人和债务人、共同经营的合伙人等。由于这些人与立遗嘱的结果实际上有着间接的利害关系,他们做见证人有可能会影响见证的客观性和公正性,因而法律就禁止他们作见证人。显然,立遗嘱人的配偶不可以作为遗嘱的见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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