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计算加班费: 1、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本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不得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工人...
根据规定,加班费应以在岗职工的工资总额为基数计算。有些单位仅以职工基本工资来计算加班费是不正确的。 工资总额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平时晚上的加班费是本人工资的150%,双休日是200%,国定假日是300%。但这只是国家规定的比例,加班费发放额的关键是工资基数。 2、职工加班费的基数可以由企业和职工协商来确定,否则企业应按照劳动者本人正常劳动应得的工资确定。企业计算加班工资的工资基数,首先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
一、劳动合同明确规定职工工资金额,且工资金额与实际支付金额一致的,应当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基数应包括基本工资、岗位津贴等所有工资项目。至于什么样的项目属于工资范畴,以《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构成的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中规定的工资总额概念为准。当然,由于加班费的计算基数以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为准,员工的月加班费不计入下个月加班费的计算基数。二、劳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工资金额的,应当以员工实际工资金额为计算基数。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等规定不明确。第三,在实践中,有时员工当月的工资与当月的奖金放日期不一致,此时应将这两部分合计作为加班费的计算基数。由于员工月奖具有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性质,属于工资组成部分。对于企业偶尔发放的周年庆典奖等奖金,不能作为加班费的计算基数。第四,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应当以员工法定工作时间内的计件单价作为加班费的计算基数。第五,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用人单位,当综合计算周期为季度或年度时,应以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月平均工资为加班费计算基数。
如果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工作时间超过每日8小时,每月工作40个小时,超过的时间部分应支付加班费,加班费为劳动者小时工资的150%。 如果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周休息日加班,首先可考虑补休。如果不能安排补休,应支付加班费,数额为日工资或小时工资的200%。 法定节假日劳动者虽休息,但用人单位仍需支付工资。法定节假日如果适逢周休息日,应当在工作日安排补假。如果安排工作,应支付加班费,数额为日工资或小时工资的300%,该300%加班费不包括正常工资,也就是在支付了正常工资之外,再支付工资的300%。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32人已浏览
1,704人已浏览
364人已浏览
18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