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甘肃省生育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的再生育服务管理办法是什么

2022-02-06
符合规定的,应当向女方户籍地镇计生办填写提交《再生育申请审批表》。 生育保健服务证发放指南 一、政策依据 《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甘肃省生育保健服务证制度改革实施办法》 二、一孩生育登记 (一)登记程序及需提供的材料 夫妻双方均属初育的,持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到户籍地或现居住地镇计生办办理一孩生育登记,免费领取生育保健服务证。 (二)登记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三、再生育申请审批 (一)申请条件 夫妻双方或者一方系城镇居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要求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可安排生育:夫妻双方或一方系独生子女的;第一个子女经市、州以上病残儿医学鉴定组鉴定诊断结论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夫妻一方患不孕不育症,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又妊娠的;夫妻一方系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或者同等级因公伤残人员的。 夫妻双方均系农村居民,符合条件之一,要求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可安排生育:具有上列四个条件之一的;只生育一个女孩的;一方系少数民族的;男方到有女无儿家结婚落户并赡养女方老人的。再婚夫妻一方未生育也未收养子女要求生育子女的可安排生育。 (二)需提供的材料 1.夫妻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原件; 2.夫妻双方近期合影照片四张(二寸彩照); 3.再婚夫妇,一方或双方离婚后再婚的,提交离婚判决或离婚协议复印件,村(居)或单位出具的婚育证明;一方或双方丧偶后再婚的,提交丧偶一方的死亡证明、村(居)或单位出具的婚育证明。(以上情况能够通过全员人口数据库获取的信息,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婚育证明材料;无法准确获取婚育信息的,要求申请人提供婚育证明。(三)审批程序 1.个人申请:农村和城镇申请再生育夫妻向女方户籍地镇计生办填写提交《再生育申请审批表》。 2.受理审核:镇计生办对提出且符合再生育条件的对象及时受理,对提交材料齐全的及时审核上报,对提交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书面告知需补齐的资料。 3.审批决定: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对镇上报的符合再生育条件的对象在规定的时限内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及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下发批复文件,发放《生育保健服务证》。 4.病残儿再生育审批:第一个孩子因病残申请再生育的,申请人在户籍所在镇计生办提出申请,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统一报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组鉴定,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依据鉴定结果审核批准。 (四)审批时限 婚育信息可在本县核实的,办理时限不超过10个工作日;需要跨县(市、区)核实的,办理时限不超过20个工作日;需要跨省(区、市)核实的,办理时限不超过30个工作日。(以上审批时限不包含病残儿再生育审批)以上办理时限包含公示时间,公示时间一般为5个工作日。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