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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实务中,司法机关一般是将刑法第141条第2款的规定作为假药认定标准。上海市检察院检委会秘书科王立华认为,对假药的认定应坚持形式判断标准,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生产、销售假药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生产、销售假药,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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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一条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致人死亡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生产、销售假药,只要足以危害人体健康,即构成犯罪,并不要求一定要有实际的危害结果发生。鉴于生产、销售假药罪的极大危害性,刑法把危险犯就作为处罚对象,把对人体健康已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作为加重处罚的一个情节。
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下列情况使用简易程序: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议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建议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销售假药的行政处罚是: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吊销药品批准证书,并处以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价值15倍至30倍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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