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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公证,房产继承方式有三种: 1、自行提供材料(遗嘱、死亡证明、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亲属关系证明等)去房管部门申请房屋过户登记; 2、拿着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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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房产,应当持公证机关出具的“继承权公证书”和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遗嘱人死亡后,遗嘱受益人须持公证机关出具的“遗嘱公证书”和“遗嘱继承权公证书”或“接受遗赠公证书”,以及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第一条和第二条
到被继承房产所在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提供下列资料: (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医院的死亡通知书、骨灰证、火化证明等)、身份证、户口簿(注销户口)等; (2)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证明,如房地产证、存款凭证、股票等; (3)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 (4)亲属关系证明; (5)继承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公证处办理的,须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 (6)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继承房产或者受遗赠取得不动产申请登记的,可以由申请人选择是否需要。如果不公证的话: 1.首先要先提交申请人需提交的申请材料(原件)、、簿或其他身份证明; 2.人的; 3.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与被继承人或遗赠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 4.放弃继承的,应当在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在不动产登记机构人员的见证下,签署放弃的声明; 5.继承人已死亡的,代位继承人或人可参照上述材料提供; 6.被继承人或遗赠人享有不动产权利的材料证明等等。受理登记前应该到不动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继承材料的查验。申请人签署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具结书,在完成对所有继承人信息确认后,对该宗不动产进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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