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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之间的劳动合同是怎么签订的? 按照你的描述,可以主张双倍的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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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作为人事,代表公司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应当是其重要的职责,如果由于人事自己的原因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应当属于重大过失,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根据《工资支付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所以,如果要赔偿的话,是从你的工资中扣除,每月不超过20%。 3、关于你需赔偿的数额,没有具体的法律规定,实际审判中,法院一般会按比例判决失职职工赔偿与其工资相适应的数额,这个比例由法院酌定,没有固定的比例。不过肯定不会要求劳动者承担所有的赔偿责任。毕竟,失职人员一般一个月只拿几千块钱工资,有时候一旦失职,可能造成几十万甚至几百万的损失,如果要求失职人员承担所有的损失,无疑是不合理的。 4、所以,你构成重大过失,但是赔偿只需要赔偿与你工资相适应的部分,一般很少。
在劳动关系等民事行为中,无论是初次签订,还是续签劳动合同,当事人的签名都是其在法律上同意的表示,是对合同权利义务接受的表示。签名者应对自己的行为所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承担责任。若他人代签合同,应得到当事人书面委托或事后追认,否则,合同不对该当事人产生法律约束力。中还规定,如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的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目前一些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推行劳动合同制的过程中,不严肃地对待劳动合同的形式要求,随意漏签、代签的情况时有出现,由此产生了一系列的劳动纠纷。因此,在此提醒一下,不要忽视订立劳动合同的程序,既不要没有得到授权代为别人签订合同,也不要随意委托别人代签合同。
1、《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2、因此,你有权要求公司给一份劳动合同给你。3、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过了试用期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4、因此,你需要按照上述规定申请离职。您按规定申请辞职,用人单位无权拒绝。5、若您在未按上述规定私自离职的,属于违法解除,用人单位可以您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造成公司损失的,要求以工资予以抵扣;但用人单位必须对相关损失进行举证,无法举证的,就不能直接扣发劳动者的工资。6、《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7、因此,公司如果没有证据证明实际损失的情况下无权扣你工资,你有权要求公司给你结算工资,不过建议你按照上述方式申请离职。8、单位拒不支付克扣工资,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责令公司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你加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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