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根据《》26、27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关系: 1、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 2、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
关系的解除可以分为两者方式:一是协议解除,即根据收养人、送养人及被收养人的意思表示,终止他们之间关于收养关系的法律行为;二是诉讼解除。法定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成年养子女的生活费给付义务。该条规定: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关于生活费的数额,应视养父母的实际生活需要和成年养子女的负担能力而定。一般说来,应不低于当地居民普通的生活费用标准。
拟制血亲关系的解除,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自然血亲关系的恢复,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
解除收养关系终止后果是:养子女与养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相关法律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解除收养关系之日起自行恢复。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9人已浏览
99人已浏览
83人已浏览
12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