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解除收养关系的法律后果如下: 1、拟制血亲关系的解除我国《》第29条规定: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 ...
成年养子女的生活费给付义务。该条规定: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关于生...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对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近亲属的后果收养关系解除后,其权利义务关系即行解除。2、对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的后果解除后,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关系。
成年养子女的生活费给付义务。该条规定: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关于生活费的数额,应视养父母的实际生活需要和成年养子女的负担能力而定。一般说来,应不低于当地居民普通的生活费用标准。
(1)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即拟制直系血亲和拟制旁系血亲关系消除。 (2)未成年养子女和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自行恢复,即自然直系血亲和自然旁系血亲关系自行恢复。 (3)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94人已浏览
56人已浏览
100人已浏览
8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